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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无关房价

发布时间:2010-03-19来源:武房网综合 
摘要:应该看清,央企参与房地产市场竞争,并非是推高房价的主因。即使地价推高房价的理论成立,造成地价居高不下的主因,是垄断性的土地供应方式,而非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。

 

       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杜渊泉18日表示,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,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,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,退出房地产业务。

    国资委的这一表态,是对近期央企地王频现的回应。3月16日,北京一日出现了两个央企地王,其中以17 .6亿元拍得海淀区东升乡居住、商业项目地皮的中国兵器装备集团,主业中就没有房地产业务。

    据了解,国资委确定的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,包括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、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、中国保利集团公司、华侨城集团公司、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、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、中国中化集团公司、中粮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五矿集团公司、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、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、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、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和南光集团有限公司。

 工人日报:部分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难撼房价

 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的消息传出后,马上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。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社会反响,是几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。

    其一,中国不断高涨的房价已经激起了社会广泛不满。2010年两会期间,房价问题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最主要的话题。但尽管如此,以北京为例,3月15日,两会闭幕的第二天,北京市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,房价依旧在涨,今年1~2月,北京市四环路内商品住宅期房均价首次突破3万元/平方米,六环路外的房价也首次突破万元大关。这样的房价,与北京城镇居民年平均不足3万元的收入,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
    其二,2009年以来,央企在全国多个城市土地招拍挂市场表现凶猛,摘下多个地王桂冠;关于地价推高房价,市场从来没有停止过争论。也是在3月15日,北京土地市场接连诞生3块“地王”,并分别创下52.4亿元总价纪录,以及2.75万元/平方米和3万元/平方米的楼面地价纪录。

    其三,充足的信贷资金支持,使央企在土地出让市场,没有其他企业存在的资金难题。融资难的民营企业,将之视为不平等竞争。

    在2009年,创下北京广渠路15号地块40.6亿元“地王”的中化方兴,即在拍地前两个月获得了中国银行200亿元的授信额度。与此同时,另一家央企远洋地产获得的各大银行授信总额则达到300亿元,加上公司债和账面资金,可调用的现金已突破400亿元。2009年下半年在全国各地砸下130多亿元拿下5个“地王”的保利地产,7月从股市融资78亿元,通过借债、增发等,保利共获得了超过百亿元的巨额融资。

    2010年,市场同样频频传出央企获得商业银行巨量信贷额度的消息。有不完全统计,近一周以来,多家中央企业已获135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。对于银行大量信贷流向央企的现象,业内不无质疑之声,认为“地王”频现与此紧密相关。

    由于以上因素的存在,在竞争性行业的房地产领域,某种程度上,央企因其更为激烈的竞争方式,成为房价高涨的“替罪羊”之一。

    换句话说,在土地招拍挂市场,央企不出价,其他企业一样会出价,只要拍到地后,能够获得利益。比如抱怨在北京几年拿不到地的华远地产总裁任志强,数年前在一块志在必得的地块争夺战中应该看清,央企参与房地产市场竞争,并非是推高房价的主因。即使地价推高房价的理论成立,造成地价居高不下的主因,是垄断性的土地供应方式,而非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。,输给的对手并非央企,而是李泽楷摩下的盈科地产。

    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领域,只是减少了市场竞争主体的数量。央企房地产资源整合之后,依旧会集中于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之中,土地转让市场中,央企的强势地位难言会有根本的改变。

    从这一角度讲,对于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,要想从根源上解决,一方面在于解决垄断性的土地供应方式;另一方面,当在于为非国有企业创造更为公平、公正的企业融资环境。只有这样,央企房地产业务,才不会成为房价居高不下的“替罪羊”。(董沛)

土地管理制度不变 央企退出也未必降低房价

       在“土地财政”不变的情况下,央企不做地王,还是会有企业做地王。寄望央企的退出解决高房价问题,目前看,仍然是不现实的。

  事实上,炮轰央企参与拿地最积极的,还是房地产企业。因为由于央企的进入,挤占了其他普通房地产企业获得土地的机会。这些房地产企业抨击央企,在一定程度上指出了当前土地出让制度的问题,但同时也转移了地价暴涨、房价暴涨的真实原因,有转移消费者视线之嫌。

抨击央企参与房地产,说央企推高地价然后推高了房价,不仅回避了问题的本质,而且在逻辑上也是有问题的。其逻辑的实质是,土地成本高,所以房价高。此说,看似有理,实则有违基本的经济学常识。

  成本会影响商品的价格,但绝非商品价格的决定性因素。如果成本高,商品价格就一定高,就不会有挥泪甩卖的故事,就不会有房地产市场崩盘的传说。成本可以推高商品的价格,但不是“一定的”,更不是“必须的”。单纯从经济学角度而言,房价之所以高,根本原因不是地价高,也不是房地产商太黑,而是“有人愿意买”。地价会影响房价,但房价绝不是一定由地价决定。

  此前,舆论也曾要求房地产企业公开房子的成本,也是按照成本决定论的逻辑寻找高房价问题的解决之道。但是,对于别的高价商品,我们为什么从来没有要求过它们公布成本呢?例如,LV的包价格昂贵,却从来没有人要求公布其皮革的成本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价格是“买”出来的,而不是“定”出来的。说地价推高了房价,似是而非,不过是落入了开发商的圈套———开发商不过是以此让大家“理解”房价大涨的合理性。

  当然,国资委清退介入房地产的央企是值得称道的,地价可能会因此而出现下调,因为此举减少了土地的竞买者。但是,即使地价下降,房价就必然下降么?不会的,成本的下降,不会必然地导致商品价格的下降。道理很简单,在房子好卖的时候,房地产商不会因为成本低就把房子降价,同样,在房地产市场崩盘的时候,房地产商也不会因为成本高就不降价。而即使政府强制房价随着地价下降,这样的房子依然会被市场炒高———一些地方经济适用房,就是这样的例子,固然有人可以买到廉价的经济适用房,但转手就会高价出现在二手房市场上。

在抨击央企的同时,也有房地产商抨击土地招拍挂制度。招拍挂是市场化的产物,本身仍然是现有情况下最公平的选择。只不过,这个手段碰到了一个垄断的土地拥有者———地方政府。只要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存在巨大的利益,甚至依赖卖地弥补财政,土地出让价格就必然会越来越热,一个又一个地王就会应声而出。只要土地垄断的局面不改,对于购房者而言,地王是民企还是央企,又有什么区别呢?(作者:王海涛 新京报)

央企“能否退如何退”须有细则

据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自去年以来,央企“地王”屡屡出现,引发广泛质疑。18日,国务院国资委明确提出要求: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。这是对民意的认真回应,更是央企发展回归本业的必然要求。

央企被誉为“共和国长子”,是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。按照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要求以及国资委的部署,央企已明确主要集中在军工、电网电力、石油石化、电信、煤炭、民航、航运等七大行业,通过做强做大主业发挥应有的活力、控制力和影响力。

事实表明,央企大量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已到了非引起重视不可的程度。

  根据国资委的数据统计,目前127家中央企业中,涉足房地产行业的竟达94家,比例超过七成。其中,除16家主业中包括“房地产开发与经营”,其余78家均属于“不务正业”。

  在市场经济中,资本趋利性本无可厚非,同时,央企资本进入房地产市场也有着种种“合理”的说辞。但是更应该清醒地看到,一方面,央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集中与施展的舞台,应该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,而绝非一味创富和与民争利;另一方面,在当前高歌猛进、价格快速飙升的房地产市场上,央企大肆“攻城掠地”已成为房价高涨的重要推手。

  在有利可图的时候实施退出,貌似委屈,实则公平。央企背靠国家信用,具有一般企业无法享受的政策和信贷资源,这决定了在同等竞争的条件下,央企比民企更有先天优势和资金底气。这本身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精神。同时,不计成本的投资终将隐患重重,一旦市场出现变化,损失依然要靠国家埋单。

  让“不务正业”的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表明了国资委的积极态度和决心,广大群众也在看着最终的结果。

  可以肯定的是,非主业央企从房地产领域的退出绝非国资委“一要求就灵”,它必然将面对许多现实的阻碍和难题,包括:如何对央企上市公司的行为进行干预,对违规央企应该给出什么样的惩戒措施等等,都需要扎扎实实的工作和相关的实施细则。因此,人们在为“决心退出”叫好的同时,更关注“能否退出”和“如何退出”。(东方早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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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评论

[2010-04-12]网友戈尔巴乔夫说:

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,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,震撼啊!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!

[2010-04-04]网友社会万象说:

新闻更新的挺及时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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